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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/ 04 / 11
【離婚因果,要看心行對社會影響】
淨空法師:【離婚因果,要看心行對社會影響】
離婚的人,不一定完全下地獄,要看自己心行,如果心行善,沒有問題,心行不善,造業就重了。因為離婚對社會影響(主要)是負面,不是正面,從這個地方結罪就很可怕。 所以不能只想到個人的事情,要想到我會影響社會,我會影響很多眾生。一個善念,就是好的影響,無量功德,一個錯誤,一個惡的念頭生起,那是壞的影響,因果一定要自己負責,不能不知道。 可是佛法裡,縱然造作極重罪業,都能懺悔,沒有不能懺悔的。有些嚴重的,佛講不通懺悔,那是在言詞上特別加重語氣,勸你不要犯,目的在此地。實在講,犯了還是可以懺悔,不是不通懺悔。 佛說法,有方便法,有真實說。我們看《觀經》,阿闍世王那個罪造得重,殺父親,害母親,跟提婆達多合作害釋迦牟尼佛,破和合僧,五逆十惡幹全了。這個罪業是阿鼻地獄,我們常講永不翻身,造這麼重的罪業。 可是《大藏經》有阿闍世王品(文殊普超三昧經),就是阿闍世王事蹟。阿闍世王真心懺悔(觀經直指疏:阿闍世從文殊懺悔,得柔順忍,命終入賓吒羅地獄,即入即出,生上方佛土,得無生忍)。念佛往生,一般祖師解釋,下三品是造作罪孽往生的,阿闍世王出乎我們意料之外,(得無生忍對照觀經相當於)上品中生。 從這個地方就能體會,懺悔功德不可思議。也提醒我們,決定不能輕慢造作罪業的人。說不定他臨命終時懺悔,比我們品位還高,那到極樂世界見面,多不好意思。所以懺悔力量不可思議,真正回頭是岸,承認自己過失,永遠後不再造。
本文節錄自【2006學佛答問】答香港參學同修之二十八